远安县晶晶石英石矿有限公司 旧县镇石英石矿(改建 露天 10万吨/年)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3-01-10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KS-A2022020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KS-A2022020
项目名称 |
远安县晶晶石英石矿有限公司 旧县镇石英石矿(改建 露天 10万吨/年)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1、项目概况 远安县晶晶石英石矿有限公司旧县镇石英石矿位于远安县旧县镇石桥坪村一带,交通便利。2021年7月,远安县晶晶石英石矿有限公司委托贵州达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远安县晶晶石英石矿有限公司旧县镇石英石矿(改建露天10万吨/年)开采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经评审后,并在2021年8月经远安县应急管理局下发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非煤项目安设审字【2021】1号)。设计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开采规模10万吨/年,开采工艺采用中深孔爆破工艺。2021年8月开始,矿山按批准的设计进行基建工程施工,2022年3月矿山基建工程已经完成开始试生产。 2022年6月,矿山委托原设计单位对采矿工艺进行了变更,将矿山原采矿工艺(穿孔、装药、爆破)变更为采用深挖掘机液压破碎锤开采工艺、装载机铲装,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作业。 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 该矿在竣工验收投产后的生产过程中,存在边坡失稳(坍塌和滑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粉尘、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等。其中: (1)边坡失稳(坍塌和滑坡)为该矿存在的高度危险因素,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应作为该矿在竣工验收投产后的生产过程中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2)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为该矿存在的显著危险因素,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该矿在竣工验收投产后的生产过程中应引起足够重视; (3)粉尘、噪声等为该矿在竣工验收投产后的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害因素,需要作业场所洒水降尘以及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等综合防治措施。 3、评价结论 远安县晶晶石英石矿有限公司旧县镇石英石矿(改建露天10万吨/年)工程建设程序合法,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了“三同时”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已制定完善,安全设施建设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矿山经过试生产,各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综合结论合格。 |
||||
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王德培 | 联系电话 | 13487222277 | |
项目负责人 | 赵圣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赵圣、秦永红 | 报告审核人 | 李井忠 | |
技术负责人 | 余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兆靖 | |
现场评价人员 | 赵圣、刘兆靖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该报告评价组人员均是 | |
主要任务 | 现场实地勘察矿山的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及安全距离等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年5月23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7月25日 | |
现场评价人员 矿山现状 |